为吸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留在辽宁,回辽宁就业创业,日前,辽宁省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包括扩大市场化就业规模,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高就业能力,精简优化求职程...
为吸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留在辽宁,回辽宁就业创业,日前,辽宁省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包括扩大市场化就业规模,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高就业能力,精简优化求职程序,打出政策组合拳,推出补贴大礼包等6个方面27条具体措施。
通知提出,扩大市场化就业规模,鼓励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企业在毕业年度招用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岗位拓展补贴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扩大就业实习规模,组织实施辽宁省青年实习就业拓展计划,实施大学生实习启航计划,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城乡社区和个体工商户开设实习岗位
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免费创业培训按照每人创业指导培训不低于500元,创业指导培训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在辽宁省内首次创业并获得创业担保贷款的,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创业场地给予补贴,对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贴息对低收入家庭等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不低于12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安排政府投资发展的创业孵化载体的30%左右,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者提供不少于2年的免费扶持
大力提升就业能力,开展3至6个月免费职业转换和技能提升培训,按每人每月1500至2000元补贴培训机构培养新学徒,招用1年以上劳动合同技能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给予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以及失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积极拓展就业渠道,开展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扩大招录高校毕业生规模,畅通政法类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层司法机关就业渠道开发基层岗位,如果社区专职岗位有空缺,要优先招聘或拿出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高薪等政策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扩大科研助理招聘,优先录用高校毕业生做好高校毕业生征兵工作,稳定大学生入伍规模和比例,突出抓好各级各类高校毕业生征兵工作提供持续就业服务,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继续跟进落实实名制登记服务,推广求职登记小程序
同时,辽宁各部门将进一步精简优化求职程序,推进市场化就业,精准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平台,为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等青年群体求职就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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