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度,互联网业务规模继续扩大,运营成本略有下降,RD费用加速增长。分段经营呈现分化趋势,以信息服务和网络销售服务为主的企业平稳较快增长,从事生活服务的平台企业收入增速回落。总体运行情况互联网业务收...
第一季度,互联网业务规模继续扩大,运营成本略有下降,RD费用加速增长。分段经营呈现分化趋势,以信息服务和网络销售服务为主的企业平稳较快增长,从事生活服务的平台企业收入增速回落。
总体运行情况
互联网业务收入规模不断扩大。一季度,我国规模以上互联网及相关服务业企业互联网业务收入3236亿元,同比增长1.4%。
营业成本增速回落。一季度,全国规模以上互联网企业营业成本同比增长4.4%,增速比1-2月回落3.8个百分点。利润总额154.5亿元,同比下降10.3%,降幅比1-2月份扩大2.9个百分点。
RD的融资速度加快了。一季度,我国规模以上互联网企业研发投入177.5亿元,同比增长8.4%,增速比1-2月份提高11.2个百分点。
按域操作
信息领域企业稳步增长,音视频服务领域企业增长突出。第一季度,主要从事信息服务(包括新闻资讯、搜索、社交网络、游戏、音乐视频等)的企业的互联网业务收入。)同比增长7.1%,高于全行业5.7个百分点。其中,音视频服务领域的企业发展迅速;搜索领域企业保持高速增长;社会服务领域的企业业务取得快速发展;网络游戏领域企业业务收入大幅下降。
服务业领域企业收入增速下降,出行等服务平台企业业务大幅萎缩。3月国内多场疫情影响线下消费。一季度平台企业互联网业务收入(包括本地生活、租车、出行、金融服务、汽车、房屋住宅等。)其中主要提供生活服务的同比下降17.4%。其中,提供汽车租赁和汽车服务的企业收入持续萎缩,提供出行服务的企业收入增速大幅下降。
网络领域企业收入增长较快,综合性电商企业发挥了龙头作用。第一季度,主要提供网上销售服务(包括大宗商品、农副产品、综合电子商务、医疗用品、快递等)的企业的互联网业务收入。)同比增长8.5%,高于全行业7.1个百分点。其中,综合电子商务企业业务收入增长较快,提供大宗商品销售服务的企业业务收入大幅下降。
分地区经营
互联网业务收入呈现区域分化。一季度,东部地区互联网业务收入2959亿元,同比增长2.3%,高于全国增速0.9个百分点,占全国互联网业务收入的91.4%。西部地区互联网业务收入161.6亿元,同比增长2.1%,高于全国增速0.7个百分点。中部地区互联网业务收入103.7亿元,同比下降17%。东北地区互联网业务收入11.6亿元,同比下降7.7%。
各大省份发展差异明显。一季度,互联网业务排名前五的北京、广东(增长0.2%)、上海(增长6.8%)、浙江(增长2.6%)和天津(下降27.2%)共实现业务收入2779亿元,同比增长2.8%,占全国的85.9%。全国互联网业务收入正增长的省份有19个,其中湖北、贵州、西藏增速超过50%,海南、云南下降幅度超过40%。
移动应用的开发
移动应用总数略有下降。截至3月底,中国国内市场监测的应用数量为230万,3月份净减少5万。其中,本地第三方应用商店数量为99万,苹果商店(中国)数量为131万。3月份,7万个新app上架,12万个app下架。
游戏应用规模保持领先。截至3月底,移动应用前四大类app数量占比63.1%,社交通讯、办公学习、主题壁纸等其他10大类app占比36.9%。其中游戏类app数量领先,达到68.8万,占全部app的29.9%。日常工具类、电子商务类和生活服务类app数量分别达到34.3万、22.7万、19.5万,在移动应用规模中排名第二、第三、第四。
游戏、日常工具、音视频播放、社交通讯类应用下载量居前。截至3月底,国内第三方应用商店分发的上架应用总量已达20696亿次。其中,游戏移动应用下载量排名第一,3261亿次下载;日常工具、影音播放、社交传播下载量排名第二至第四,分别达到2709亿、2491和2424亿。在其他种类的应用中,下载量超过1000亿次的应用有生活服务、资讯阅读(1571亿次)、系统工具(1569亿次)、电子商务(1384亿次)。
中国移动应用开发者数量超过百万。截至3月底,中国国内市场监测的移动应用开发者数量为101.5万,其中企业开发者28.9万,团队开发者72.5万。游戏类移动应用开发者数量排名第一,达到24.5万人;日常工具、社交通讯、生活服务的移动应用开发者数量排名第二至第四,分别达到21.3万人、12.8万人、9.4万人。
注意:
1.规模以上互联网及相关服务业企业口径由上年互联网及相关服务业收入500万元以上调整为2000万元以上。本文所有同比增速均按可比口径计算。
2.今年,跨地区企业将按照注册地划分到各个地区。
3.移动应用总数指报告期内中国市场上架的智能手机第三方应用总数。计算方法是基于中国20多个主流市场上架(包括苹果和安卓商店)的移动应用总数。
4.移动应用开发者数量包括企业移动应用开发者和集团移动应用开发者。其中,企业移动应用开发者数量指报告期内中国市场上所有拥有移动应用的企业开发者总数。这里的企业开发者是指在工商登记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开发者。集团移动应用开发者数量指报告期内中国市场移动应用的团队或个人开发者总数。这里的团队或个人开发者指的是尚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人。
5.为了更准确地反映移动应用的市场动态,监测数据由“累计法”改为“上架法”(即统计数据只计算上架应用,不包括下架应用)。
6.根据市场上应用商店的分类,移动应用分为14类:游戏、日常工具、电子商务、生活服务、社交、教育、主题壁纸、资讯阅读、运动健康、系统工具、影音播放、财经、摄影、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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