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国家卫健委日前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按照《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标准(试行)》的要求,我国...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国家卫健委日前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按照《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标准(试行)》的要求,我国将创建1000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社区按照自愿的原则,填写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申请表并在社区内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各省卫健行政部门(老龄办)统筹开展对参评社区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组织专家现场评分,并根据申请材料和现场评分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按照从高到低的评分顺序对参评社区进行排序,填写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推荐汇总表,并向国家卫健委(全国老龄办)推荐。国家卫健委(全国老龄办)将根据各地创建工作的进展和需要选取部分地区,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各地要加大对申报社区的指导力度,了解创建工作进展,帮助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完成创建任务。
《通知》强调,国家卫健委将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对已命名的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于命名后工作出现明显滑坡的社区,将进行督促整改,整改复核后仍不达标的将撤销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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