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晚间,长城证券发布公告称,为加快资产管理业务发展,顺应当前资产管理行业监管政策,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及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
7月27日晚间,长城证券发布公告称,为加快资产管理业务发展,顺应当前资产管理行业监管政策,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及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拟出资10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长城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由长城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继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并相应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同时,经长城证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视资产管理子公司的风险控制指标,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5亿元的净资本担保承诺,承诺有效期自资产管理子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其资本状况能够持续满足监管部门要求之日止。
对于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目的,长城证券表示,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有助于公司加快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符合当前资产管理行业监管政策导向,加快财富管理转型,提升综合财富管理服务能力, 从而实现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以连接公司资本和资产的腰部力量为基础,以主动管理转型的成果为基础,成为对内支撑财富管理业务的重要产品中心,对外成为公司的重要客户中心的十四五战略规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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