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6月27日公告称,公司同意授予浙江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最高综合授信额度65亿元,有效期1年其中,浙江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获得最高综合授信额度40亿元,浙江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公认的一般企业...
浙商银行6月27日公告称,公司同意授予浙江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最高综合授信额度65亿元,有效期1年其中,浙江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获得最高综合授信额度40亿元,浙江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公认的一般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为5.5亿元,给予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最高综合授信额度2亿元,给予上海普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最高综合授信额度8亿元,给予浙江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最高综合授信额度5亿元,杭州金焕投资有限公司获得最高综合授信额度4.5亿元
浙江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和浙江能源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6.99%的股份,共同聘任董事任志祥为公司的大股东浙江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浙江浙江能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浦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浙江浙江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杭州金焕投资有限公司均为浙江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根据《银行业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浙江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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